生活・職能日本語検定試験 「内閣府認証」 特定非営利活動法人 外国人日本語習熟度検定機構

GNK考场纪律

一、 考前30分钟,考生自觉对号入座,并将本人《身份证》放在座位右上角,以便核验。坐错座位的考生,试卷一律作废。

二、 开始考试15分钟后,应试人员不得入场;开始考试40分钟内,不得交卷出场(特殊情况或特殊考试,可按当次考试有关规定执行)。

三、 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,随身携带的书籍资料、草稿纸等自动放在考场指定位置,不准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移动电话)和具有收录、储存、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。已带入考场的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他设备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。凡发现查看上述各种设备及书籍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

四、 考生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姓名、身份证号。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辨认所填写姓名、身份证号的试卷一律作为废卷。

五、 考生答卷只许用黑、蓝钢笔或圆珠笔书写、2B铅笔。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,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试卷一律作为废卷。

六、 考生领到试卷后,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;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、缺损及错印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;试题字迹不清楚时可举手询问,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;涉及试题内容问题,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
七、 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,如遇试卷分发错误,页码序号不对、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、污点等问题,应举手询问。

八、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服从监考人员监督管理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传递物品、打手势、做暗号、偷看、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卷;不准夹带、冒名或换卷。对于违反考场规则、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

九、 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,待监考老师收集完考卷后方可离开考点。

十、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的监考工作,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,按规定作出处理。

十一、 不得抄题、抄答案;不得将试卷(题本)、答题卡(纸)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。

十二、 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。不得无理取闹,辱骂、威胁、报复工作人员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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